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对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质量,也反映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校的管理水平。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毕业前进行的总结性、研究性学习阶段,是学生学习的深化和升华过程,是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深化对所修学科专业的认识,提高其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在很高的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专业水平、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体现了指导教师的治学态度、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表明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学术风气和管理水平。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毕业设计(论文)单独计算学分,合格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完成学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体制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学院二级管理。
(一)校级领导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具体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或修订本校的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的组织管理。
2.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各学院反馈意见,提出指导性意见。
3.组织各学院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组织和审定全校性的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的答辩和汇集。
4.处理其他涉及全校性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的工作。
(二)学院级领导机构与职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进行,并随时检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
3.审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题目,审定学生选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负责组织和执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期末检查和总结工作。
5.组织各教研室建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成员3—5人,都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答辩小组组长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保存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中期考核表、毕业设计(论文)原文、作品、图纸、规范审查表、答辩记录、指导教师评阅表、主审教师评阅表、查重报告、答辩成绩及评语表等);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资料立卷归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充分体现综合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的总体目标要求。综合性,即要求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理论、技术的综合应用;要求教师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全面素质进行综合训练。创新性,即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课题创新、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成果创新,体现新颖性。科学性,即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树立科学态度,尊重科学规律,讲求科学方法,争取出研究成果。实践性,即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争取真实的课题、获取现实的素材、进行理论的思考、重视实践的应用,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加强对学生设计方法、试验方法、社会调查方法、学术研究方法的综合训练,以及在资料检索、计算与设计、制定方案、测试设备、数据处理、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述、独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同时,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无私奉献、团结友爱、协作攻关、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
(一)综合素质
1.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责任意识、协作精神。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理念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3.在对学生智力因素培养的同时,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如自我控制能力、自我认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二)业务能力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设计或工程问题、社会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观察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综合运用学过的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给定的任务。通过学习、实践与研究,使得理论知识深化,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伸。
3.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给定的任务,撰写一份毕业设计(论文)。
4.学生应学会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收集、加工与整理,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或工具书,开展科学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学术论文;掌握设计程序、方法与技术规范,提高文献检索、设计思维、图纸绘制、撰写文件的能力;培养学生掌握设计、实验、测试、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市场调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注意强化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考核阶段、总结阶段等。其中最基本的环节有指导教师选聘、命题(选题)、教学任务分组、下达任务书、开题报告、过程指导、中期检查、审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四年制本科原则上应于第8学期6月份完成,五年制本科为第10学期6月份完成)。
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聘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需要高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治学精神和学术水平,是影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应注重选聘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教师,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学术和实践方面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双师型”教师优先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数量配备标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三)指导教师选聘:各学院应根据教学需要,选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数量足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名单需经二级学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四)本环节应保证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达标、教师数量充足。
六、毕业设计(论文)命题(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是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命题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选题),应以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为依据,在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联系生产的实际、联系科研的实际、联系教学的实际、联系社会的实际,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题目应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毕业设计(论文)命题,应密切把握题目性质、难度、覆盖面、份量、综合训练以及题目更新率,即:
1.题目体现应用型本科教育层次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偏离专业及专业方向。
2.难度适中,题目不能太大、太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按时独立地完成课题。
3.覆盖面较宽,实施该课题,需涉及本专业主干课的大部分内容,而不只是其中一门课程或一门课程的部分章节的内容。
4.份量适当,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综合训练要求。
5.综合训练,即完成该题目,需要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
6.每届选题题目应在往届基础上更新30%~50%,并结合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确保课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7.选题数量应达到学生人数的1.5倍,以确保学生有足够的选择空间。
8.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二)题目来源
学院、教研室应采取多种渠道,获得数量足够、质量高、适应大纲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1.课题来源:A-生产实际,B-科学研究,C-社会实践,D-学生自拟。
2.课题类型:A-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的,B-其他类型。
3.应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鼓励指导教师把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结合起来;鼓励校企合作,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命题;支持师生到生产、建设、科研、管理、服务等第一线,获取真实的课题;鼓励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提出有关的课题等。
(三)题目审核、论证
从各方面获取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题目,都必须由教研室、学院组织审核、论证,通过后方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供师生选用。
本环节应注意克服“没有命题”“学生自发拟题或教师随意命题”“题目未经审批”“题目趋同或雷同”“题目陈旧”“题目太大或太浅”“题目性质、难度、份量、覆盖面不适应”等现象。
选题时可通过邀请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课题价值分析、关联分析等,提高选题质量。
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分组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分组,即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任务分组,也即是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
(一)由各学院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公布经审核、论证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教师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规定范围内的题目,学院、教研室对学生和教师的选题情况进行综合平衡。采取以选题为主,选题与调配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专业设置有专业方向,学生所选课题原则上应与其专业方向一致。
分组要求:原则上1名教师指导1组学生,保证1名教师所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学生1人1题。即使是较大型的或综合性的课题,需要多人参加的,要保证大题目的总体设计每个同学都要参与,做到分工明确,每个学生以独立完成相应部分作为选题的副标题。
(二)在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安排落实后,各学院认真准确地登记好学生选题、分组和导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本环节注意克服“学生所选择的题目雷同”“分组过大”“1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过多”的现象。
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学生的工作任务书。这是指导教师对学生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任务。学生应认真研究其内涵,并按照要求具体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基本内容:课题名称、课题内容和要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指标(或论文研究方法)、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形式、所需主要仪器设备(或调查计划)、任务下达时间与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完成时间、进度计划与应完成的工作、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等。
(二)因特殊原因变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重新下达任务书。
(三)本环节应注意克服“未下达任务书”或者“下达任务书内容不具体”的现象。
九、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即学生向指导教师报告自己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理解,以及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标、计划、途径、方法和预期成果的总体计划书。
(一)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题依据(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
(二)开题报告必须得到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的审查和批准,方可进一步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本环节注意克服“没有开题报告就开题”或者“开题报告不具体”“开题报告不审批”的现象。
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持续时间较长,各学院、专业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的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
(一)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二)教师应制订指导计划,并报教研室备案;应将指导时间、地点、方式告知学生,并按计划、按时指导学生,保证所有学生都能得到教师足够学时数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教学计划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时间内,应保证与学生的单独指导、见面指导至少各4次,每周至少与学生进行一次交流讨论。每一次指导(含面授、电话、网络、其他方式的指导),教师应协助学生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三)学生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在教师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提出有关疑难问题,争取教师的指导和帮助。
(四)指导教师应当深入研究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做到深入指导、具体指导。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独立地工作,不包办代替学生的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之间、小组之间的交流和研讨。
(五)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对教师教学纪律和指导过程的考核,加强对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六)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办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抽查的主要途径是:实地查看;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问卷调查评议等。
(七)本环节应注意克服“指导时间不能保证、指导时间少”“指导过程不深入、不具体”等现象。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规范审查
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若属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问题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其修改或重做,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出现以下违规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其规范审查评定成绩记为0分,学生不得参与本次答辩。
1.累计缺席超过总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参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3.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未按时交齐。
(二)评阅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送交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评阅必须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由指导教师评阅;第二步由主审教师评审。
1.指导教师评阅:学生将毕业设计及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全部资料(含实验实习记录、图纸、调研报告等)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写出评阅意见,给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主审教师评审:为客观地评价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主审教师须由其他课题导师担任,交叉评阅非直接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要认真评审毕业设计(论文),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评阅表》,并给出成绩。
3.评阅工作应在答辩前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没有通过指导教师和主审教师评阅,不得参加答辩和最后的成绩评定。
4.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应遵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认真核定成绩,指导教师和主审教师评语应不少于200字。本环节应注意克服“评阅无标准”“评阅不深入、不全面、不准确、不具体”“评语千篇一律”的现象,注意把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
(三)答辩
答辩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和考核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把握程度,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最后考核和评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公开答辩。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主持复审答辩。
2.各教研室根据学生人数及课题性质,可分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成员3~5名,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每组配备记录员1—2人。答辩教师都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答辩组组长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装订成册,学院应组织答辩资格审查组对本届每一位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生的设计(论文)过程形成的材料、图纸、设计(论文)规范、设计(论文)质量等,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
4.学生的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主审教师评阅成绩中有小于60分的,不可参加答辩。
5.学生安排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同组的学生必须全程旁听小组答辩。
6.答辩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提问)以不少于20分钟为宜。
(1)小组成员在答辩前,应进一步熟悉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从总体上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旨、关键问题、创新之处和优缺点。学生应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生自述,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主题、研究成果、主要观点、创新之处、不足之处等。
(3)提问者应注意从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问题、主要问题、关键问题质疑,帮助学生提高对所研究的问题的认识和理解。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毕业设计(论文)本身的问题提问外,还应注意考核学生与掌握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答辩小组在该小组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召集答辩学生公布答辩结果,答辩小组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90分”和“<60分”的设计(论文),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复审答辩。复辩的时间、地点,要求及相关准备事项需在首辩结束后的一周内,二级学院通过微信、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正式通知学生参加复辩。如在规定时间无法联系到学生或学生没有回复反馈,二级学院需通过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公示。
8.在答辩过程中,应规范地做好记录工作,详细记载答辩组提出的问题以及学生的回答情况。
9.最后一次的答辩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答辩评分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执行。答辩评分,应坚持评分标准,克服随意性。
(四)成绩评定
1.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主审教师评阅及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最终评定成绩计算为:规范审查占10%,指导教师评阅占30%,主审教师评阅占20%,答辩成绩占4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1)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正确。
(4)不参与答辩环节或复审答辩的。
(5)其他被认定为不能评为及格的情况。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应满足,首次答辩成绩“≥90分”,并参加复辩,且成绩“≥90分”。优秀率原则上不应超过当年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
十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教研室应撰写书面工作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封面及过程管理手册由学校统一提供电子文档,由二级学院组织师生下载,各专业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二)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方面所形成的资料,包括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度、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选题审核论证意见一览表、教学任务安排一览表、指导记录表、教学日志、中期考核表、答辩记录表、题目及成绩汇总表、质量分析与评估报告、工作总结等。上述资料,按专业整理归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资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4.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
5.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6.毕业设计(展演)作品;
7.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审查表;
8.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
9.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评阅表;
10.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
1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1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评语;
13.其他。
所有这些资料必须归档,要求全部汇集,分学院、分专业、按学号顺序整理集中归档,并附目录清单。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以纸质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同时归档,由各学院保管,并提交一份电子档到教务处。
(四)各学院要在答辩工作完成后30日内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交至教务处。
十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件保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必备的教学条件和经费保障。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教研室应全力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教学需要。
(一)教学条件保障
指导教师应根据课题内容和工作要求,提出有关教学条件准备计划,并报教研室及学院,经审核批准后,向有关方面通报,于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准备工作。教务处协调学校各实验室、图书馆等有关部门准备实验室、参考资料等工作条件保障。对于其中的一些课题,可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科研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经费保障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是指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产生的答辩组织费、校外专家答辩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优秀论文选编印刷费、设计耗材费及实验制作加工费等有关费用。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经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费的使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筹备时,由学院做出经费预算,按程序报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实报实销。
十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纪律
(一)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中的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包括:
1.草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指导学生选择课题;
3.学生选择的课题被批准后,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及时下达给学生;
4.制定指导工作计划;
5.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论文提纲、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完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6.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直到完成成果的写作。认真审查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签署指导教师的意见和评语;
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评定成绩工作;
8.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若临时出差或请假需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时间超过一周,要委托相当水平教师作代理指导教师,一个月以上,则需另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9.指导教师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在指导工作中要注意引导,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能包办代替学生的工作;
10.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有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持积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设计(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是学生取得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在开展设计(论文)工作中应积极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刻苦钻研,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检查、询问、考核等,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适当的方式提出或向上级反映,而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或对抗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在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缺勤总时间占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处,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且不得因请假而影响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完成;
4.按时按规定和指导教师协商选定课题,向指导教师领取相应的任务书,根据任务的要求,提出调查研究提纲,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被批准以后正式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最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5.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书写格式必须符合《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6.答辩前两周,学生需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交给指导教师,待通过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对答辩做好充分准备,写出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提要及发言提纲,绘制必要的图表、准备答辩PPT等;
7.答辩后应交回所写及所用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论文、图纸、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若其中有需要保密的,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8.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成果,不得找人代做。否则其成绩按零分论处;
9.在全部程序中要注意安全和节约,爱护相关仪器和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别人的劳动及成果,搞好团结协助。
(三)同一位学生的指导教师、答辩教师原则上不可以出现重复。
十五、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印刷装订规格要求:采用A4幅面打印,且符合下列次序:1.封面;2.承诺书;3.中文摘要;4.英文摘要;5.目录;6.正文;7.参考文献;8.附录;9.致谢。
(二)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按规定字体、字号打印,无错别字,标点和各种符号使用正确。
(三)图纸要求:按国家制图标准,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圆弧连接光滑,尺寸标准规范,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需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提倡用计算机绘图。
(四)工作量要求:原则上查阅文献资料不少于15篇,论文的正文前要有400~500字的论文摘要;论文正文要求:文科类、工科类论文毕业论文l篇不少于6000字,艺术设计类设计报告不少于5000字(同时提交有作品和附件)。
(五)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按规定要求审查,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令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十六、附则
(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6.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
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8.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论证意见一览表
9.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
10.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分析表
1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标准
1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评阅标准
1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审查表
1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
1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评阅表
16.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1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18.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
19.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评语
20.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
2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2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