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考研自习室管理规定

来源:文学院 责编: 梁镨文 发布时间:2025-04-10 浏览量:11

考研自习室是为文学院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给文学院考研学生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提高复习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考研自习室长期开放,优先提供文学院考研学生自习使用,自习座位禁止使用物品长期占座;未经文学院批准自习室不得擅自用于开展其他活动。

二、若用于开展讲座、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第二课堂等,需通过文学院实训办公室进行预约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自习室应及时在教室的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三、考研自习室不保管任何个人物品。自习期间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学习结束离开或自习室关闭时做到桌椅上无任何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四、进入考研自习室时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禁止大声喧哗、接打电话、播放音频等;对于影响他人学习、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接到他人举报应承担相应后果。

五、不得在桌椅、墙壁、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广告;不得擅自挪动自习室桌椅;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食品带入自习室;不得在自习室内吸烟。考研自习室卫生由专业班级轮流值守负责清扫,学院实训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六、自觉爱护桌椅、电源开关、插座等公共设施,严禁在自习室内私自拉接电源在自习室内违规使用电器损坏公物照价赔偿需节约用电,当天最后离场的学生请关闭照明和电子设备。

七、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自习室。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学院实训负责老师报告。

八、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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